瞄准能源、医疗、农业等多个重点领域
竞争性领域价格改革全面开花
减少政府行政干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
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多个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改革,能源、医疗、农业是改革的重点领域。《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这些领域的改革已经取得可圈可点的进展,未来相关改革还将继续深入,目标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进展 能源领域已取得重大突破
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改革,市场讨论最多的首先是电力、石油和天然气等能源领域的进展。
今年5月份,酝酿两年多的油气改革终于全面启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改革油气产品定价机制进行明确。《意见》提出,要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保留政府在价格异常波动时的调控权。具体措施包括推进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进一步完善居民用气定价机制;依法合规加快油气交易平台建设,鼓励符合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交易,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加强管道运输成本和价格监管,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科学制定管道运输价格等。
在此之前,油气领域的价格改革已经对市场产生了影响。目前占消费总量80%的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已由市场主导形成。成品油方面,2013年我国将调价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4%的变化幅度要求,这次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国内外油价脱钩的现象。
电力价格方面,过去输配电价均由政府监管和统一定价,我国一直没能确立一套合理的输配电价核定机制。为了减轻企业电费负担,作为电价形成机制的重点内容,2015年输配电价改革正式拉开帷幕。我国部署了单独核定输配电价、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的改革任务,目标是建立一个独立的输配电价体系。
此外,电力价格改革,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也非常重要。“因为现在煤炭价格已经实现市场化,但电力价格仍然是政府定价。这就导致很大的问题,比如煤炭价格涨了,但电力价格不动或者调整比较慢,电力企业运营和利润受到较大影响。但这几年煤炭价格持续低迷,电力价格调整又比较慢,电力企业盈利水平提高了,但实体经济电费负担却比较重。”恒丰银行研究院商业银行研究中心负责人吴琦表示。
2015年和2016年,我国通过输配电价改革,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方式综合施策,目前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已基本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已累计降低用电成本1800亿元以上。
展望 医疗领域是未来改革重点
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因此,在诸多领域中,医疗领域最受民生关注,而且其定位介于竞争性领域和公益性服务之间,因此也就成了未来价格改革中最为特殊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领域。
根据“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一项重要工作。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前我国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中,药品收入一般占四成左右。因为医疗服务价格普遍低于成本,财政补贴又不到10%,只能靠药费、检查费贴补亏损。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医疗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曹健表示,目前很多医疗服务价格并没有体现医务人员真正的劳务价值。而通过改革将降低的耗材、药物等费用腾挪到医疗服务上去,同时保证医保可承受,意味着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
我国2015年开始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已全面推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两翼”。据了解,公立医院主要有三个收入渠道,即药品加成收入、医疗服务收费、财政补助。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成,是将原来的“三种渠道补贴”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价格改革,实际就是一个利益再分配过程。
如果说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目的是破除公立医院的逐利冲动,我国围绕药品价格推进和即将推出的一系列改革则是为了确保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以2018年或将在全国推开药品购销“两票制”为例,其目的是减少药品流通环节,使中间加价透明化,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有专家表示,包括调整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一系列涉及药品价格的改革措施主要目标就是为了促进药品价格从市场交易中形成,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同时要有利于医保、集中采购等政策的衔接配合,要调动定点机构主动降低药品采购价格的积极性等。
推进 农业领域仍在积极探索中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补短板”的重要领域,我国推进了农业领域的价格改革,目前仍在积极探索之中。
2011年以来,包括粮食在内的国际农产品价格大幅下跌,而中国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价却逐年提高,国内市场不断被挤占,库存创历史新高,产量、进口量、库存量“三量齐增”问题日益突出。有专家表示,价格是调节农产品供求最有效的手段。虽然过去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对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变化,现行政策有必要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
据了解,正在推进的农产品价格改革的核心是,形成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以直接补贴为主体的农民利益保护机制。实际上从几年前开始,中央政府已经在一些重要的农产品上开始实行相关改革。比如2014年新疆的棉花以及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实行目标价格的改革制度,实质上就是在探索价补分离。其操作方式是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的目标价格,当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而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据黑龙江省大豆协会副秘书长王小语此前介绍,大豆目标价格政策实施后,目前来看降低大豆价格的目标基本实现,国产大豆与进口大豆的差价正在缩小,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利润。据有关专家介绍,新疆实施棉花目标价格改革三年来,市场定价机制也已经基本建立。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项历史性改革,我国今年起已经全面放开食盐价格,并逐渐打破了食盐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内销售的规定。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放开食盐价格后,总体上看食盐市场供应有充分保障,普通食盐价格也没有出现异常波动。(记者 林远)